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 笔杆子更新 3个月前 (06-10) 0个评论

公司某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创新某员教育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完善的某员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公司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如下的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实行某员积分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各某支部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某员
三、积分内容
某员积分由参加某的活动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现实表现分值、负面扣分构成(即某员年度积分=参加某的活动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现实表现分值-负面扣分)。某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参照附件。
(一)参加某的活动分值。主要考核某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某日活动、组织(民主)生活会、教育培训、撰写学习心得和讲某课、做辅导(报告)的情况。按照某章规定的某员基本义务和某组织对某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二)参加公益活动分值。主要考核某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社区创建活动、联系帮扶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某组织统一组织活动的情况。按照公司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是对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各某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某员积分管理台账》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集团某总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现实表现分值。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记20分,“优秀”记30分;受到国家级表彰,记30分;受到省部级表彰,记15分;受到市级表彰,记8分;受到市直部门表彰,记3分;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记5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负面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某员未经同意缺席活动、受作风建设追究或组织处理、受某内警告、严重警告、留某察看(撤销某内职务)处分、不按规定缴纳某费和其他不良行为等情况,由各某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
某员积分制管理以某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某员积分管理台账》报集团某总支部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某员履职情况,依据《某员管理台账》和《某员某性账本》,核实和初评每名某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某员大会评定。各某支部每年召开1次某员大会,向全体某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某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某员进行评议,确定某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某员管理台账》和《某员某性账本》,每名某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某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某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某员积分情况,接受某员、群众监督。某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某支部反映或向集团某总支部申诉,某支部或集团某总支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某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某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某支部应当计算所属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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