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健全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促进厂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制定、公示、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厂属各单位。

三、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全业务覆盖,全员有责。

四、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

  1. 厂人事部门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2. 逐级成立安全责任制编制领导小组,各级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3. 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本部门、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职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应根据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因岗而异,不能各岗雷同。
  4. 所有员工应参加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
  5. 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应经本单位直线管理的业务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本单位安全责任制编制领导小组审核。
  6. 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对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审核。
  7. 通过审核的安全生产职责由本单位编制小组组长批准后上报厂安全生产职责编制领导小组审批。
  8. 厂安全生产职责编制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实施。

(二)安全生产职责编制,应当在依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岗位业务特点,充分考虑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充分考虑业务管理中安全存在的“正常、异常与紧急”三种状态、“过去、现在与将来”三种时态,明确岗位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至少应包括:

  1. 国家与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2. 上级安全管理各项要求。
  3. 本单位、本岗位安全管理实际需要。

(三)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一岗双责、某政同责”、“直线管理”与“属地管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安全生产职责至少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制度与工作要求以及本岗位实际业务安全需求。

(四)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应具体明晰其岗位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身边违章行为。
  2. 认真参加本单位、本岗位的各类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
  3. 对本岗位、属地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工艺、设备设施、承包商、环境等安全风险控制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协调并记录。
  4. 参与本岗位的风险辨识与管控措施制定,参加培训;掌握工作现场、业务过程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5. 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知识,熟知本岗位各类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结构、工作原理、一般故障分析与排查,熟练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 严格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如实记录。
  7.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 履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向本单位提出安全管理意见与建议等义务。

五、公示、培训、评审与修订

(一)公示

发布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及时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点我查看全部内容,跳转下载

喜欢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贴图 加粗 删除线 居中 斜体 签到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