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3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总结了2021年开展的工作,部署了所管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某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某某、国务院和省市某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铁心、铁面、铁腕、铁规、铁痕,要迅速开展危货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方面,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抓紧抓实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一)突出第四季度特点,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环节管控。各县市、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是加大对危货运输等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要深刻汲取X事故教训,加强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各级交通、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迅速对辖区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全面清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机场、海关监管场所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加快推进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视境内高速公路的保通工作,公路、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部门间配合,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人流量。三是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文物建筑、学校车站、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要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客运站点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二)紧盯重点行业,全面抓好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县市、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非煤矿山要强化领导值班带班责任,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片帮冒顶、透水、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事故,露天矿山防“一面墙”开采、松石滚落、排土场坍塌,尾矿库防垮坝、溃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二是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高度关注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持续推进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延伸开展生产、储存硝化棉、氯酸钾、氯酸钠、液氯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专项排查治理;集中力量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管控,及时排查整治问题隐患。三是要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旺季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四是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盯紧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五是抓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宣传教育。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要部位,加强对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等宣传活动。六是要抓好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企业的风险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发生。七是抓好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特殊行业领域的监管,认真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教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八是其他行业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防控,绝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经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有效应对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各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干冬进山旅游、野外用火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各地区和各部门防灭火责任,在入山要道、交汇路口、重点景区等设立检查站,加强车辆、人员登记管理,严防火种进山入林;督促自然保护区、林场、有林景区等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护林员、嘹望员在岗在位,及时制止劝阻野外吸烟、取暖、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加强火案侦破,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宣传预警,抓好应急值守。各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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