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我局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扎实推进工作,现将一季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保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城镇职工参保37890人,城乡居民参保346681人,按常住人口计算,我区参保率达105.71%。其中,农村八类人群参保22894人,参保率100%。

(二)基金收支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1-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81.0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9%。职工基金支出4063.53万元,同比下降34%,下降幅度较大原因是2023年1月份收入含2022年应付未付金额共1665.72万元。而2023年职工已应支尽支,没有遗留到2024年1月支付。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4年1-3月城乡居民基金收入9328.9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838.51万元,财政补贴847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下降原因是2023年1-3月财政补贴共收到11853.69万元,而2024年同期财政补贴为847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75.69万元。

2024年1-3月基金支出16385.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增幅较大原因:一是因为2023年同期支出含2022年应付未付3442.95万元,而2024年同期支出含2023年应付未付5825.46万元,比上年多支付2382.51万元上年遗留费用;二是2023年一季度异地就医费用一共4408.46万元,而2024年同期异地就医费用一共5115.71万元,比上年增加707.25万元。

(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情况

全面落实了八批次国家组织、江西两批次、十八省联盟中成药、十四省联盟药品等多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已采购中选药品品种达419余个,占集采总品种的74.8%;截至24年2月份中选药品采购金额为845万,占总采购金额(中药饮片外)的30%。

(四)基金监管方面

截至2024年3月底,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追回医保基金179.94万元(公立定点医疗机构16.48万元、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160.49万元、定点药店2.73万元、个人0.24万元)。

二、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经办服务方面

一是常态化做好参保人员的门诊统筹医保定点、异地就医、特殊药品使用、慢性病办理备案登记等工作;二是核查医保基金审计疑似数据;三是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制时距离法定退休5年以上人员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相关工作,截至3月31日共有300人办理补缴手续,补缴总金额1215.26万元,补缴人员已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扩面征缴方面

全力做好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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